各有關單位:
北京市農業技術推廣獎(以下簡稱市推廣獎)是以市政府名義表彰獎勵的獎項之一,每三年評定獎勵一次。為充分調動廣大農業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農業科技成果盡快應用于農業生產,根據《北京市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實施細則》(京辦發〔2020〕9號)和《北京市農業技術推廣獎獎勵辦法》(京政農函〔2019〕73號)的相關規定,經市政府批準,市農業農村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決定開展2020—2022年度北京市農業技術推廣獎的推薦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范圍和名額
市推廣獎主要用于獎勵在加快北京市農業發展方式轉變、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改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增加農民收入、建設美麗鄉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農業技術推廣成果。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農業技術推廣、科研、教學單位以及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均可作為成果完成單位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市推廣獎設一、二、三等獎,本次擬獎勵一等獎原則上不超過15項,二等獎原則上不超過25項,三等獎原則上不超過40項。當申報成果的水平達不到獎勵等級或申報成果不足時,可以空缺。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市推廣獎的成果,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推廣前或推廣過程中進行了必要的試驗、示范;
2.已在生產中有了相當面積(規模)、覆蓋率或單品占有率的推廣應用,并經3年以上的檢驗,證明其有效、可行;
3.本次申報成果完成時間應為2019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4.應當提供成果驗收或評價意見或其他能證明成果水平和質量的材料;
5.有關物化成果須經相關部門批準(登記或認定)或符合國家規定;
6.無重復報獎內容(已獲得國家級、省級同類獎勵的成果不得申報);
7.知識產權明晰,無糾紛,成果無爭議;
8.不存在由于國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開的情況。
(二)主要完成單位,應滿足以下條件:
1.主要完成單位必須是在推廣先進實用技術、新品種和組織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且具有法人資格;
2.各級行政管理單位不得作為完成單位;
3.第一完成單位必須為在京單位。
(三)成果完成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1.核心完成人必須是參加本成果實際工作時間達三分之一(含)以上,對成果的設計、技術創新、示范推廣、培訓和開發等方面作出重大貢獻者;
2.第一完成單位為市級及市級以上單位的,成果完成人中區級及以下基層技術人員比例不得低于40%;
第一完成單位為區級單位的,成果完成人中鄉鎮農技人員或農民技術員比例不得低于20%;
3.第一完成人必須為在北京地區工作,與單位確立了人事、勞動關系的人員;
4.每個成果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項目;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得作為成果完成人;
6.成果完成人不能作為本成果的驗收或評估小組成員。
三、工作組織
市農業農村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委、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和市財政局等部門組織成立市農業技術推廣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施。
評審委員會下設評審辦公室和專業評審組。評審辦公室設在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專業評審組由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組成。
四、工作程序
(一)申報和推薦
1.申報。市推廣獎實行自愿申報原則。采取網上填報和報送材料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申報單位和推薦部門請登錄市農業農村局官網(http://nyncj.beijing.gov.cn),進入“北京市農業技術推廣獎申報評審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和推薦。集中填報時間為2022年7月11日—2022年8月12日。
2.推薦。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業技術推廣、科研、教學單位以及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申報成果,須由下列單位按照行政隸屬或屬地管理關系進行審核推薦:
中央所屬單位:由其科研管理部門審核推薦;
市級單位:由其科研(科技)管理部門審核推薦;
區級單位、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由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統一審核推薦;
非涉農區的組織和單位:由市農業農村局科技處進行審核推薦。
推薦成果的第一完成單位為企業(獨立法人)、第一完成人為企業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的,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別征求市場監管、稅務、生態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見附件1、附件2)。
推薦成果的完成單位為事業單位,完成人為事業單位人員的,應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求分別征求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見附件3、附件4)。其中,市級單位和個人還應分別填報北京市市級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和個人登記表(見附件5、附件6)。
推薦成果須經單位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并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評審
申報和推薦結束后進入評審環節,評審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形式審查。評審辦公室對申報成果進行形式審查,審查不符合規定的,要求5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不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專業組評審。形式審查通過的申報成果,提交專業評審組進行初評。申報單位(第一完成單位)具體答辯時間、地點、形式另行通知。
3.公示。將初評結果在市農業農村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評審委員會評審。評審委員會對初評結果進行復審,確定獎勵名單和等級。
(三)表彰獎勵
評審結果由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報市政府,批準后予以表彰獎勵。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申報市推廣獎應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北京市農業技術推廣獎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見附件7)。
2.申報書相關附件。附件內容分為兩部分:
(1)附件一(包括:成果示范推廣工作總結;技術總結;成果驗收、評價意見;成果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報告;有關物化成果的合法性證明材料;成果所生產的農產品質量符合地方、行業或國家標準的合法性證明材料;成果應用證明)。
(2)附件二(包括:成果所依托項目合同書或任務書復印件,成果推廣過程中形成的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技術操作規程,成果推廣實施方案,發表的論文,出版的書籍,獲得的知識產權、科技獎勵以及其它有關資料等)。
以上材料,須用A4紙正反面打印,并按上述順序裝訂成一冊,全套材料一式三份。
3.北京市農業技術推廣獎申報成果簡介(見附件8),須用A4紙正反面打印20份。
(二)受理
以上材料網上填報后下載,紙質以及電子版均由各推薦部門匯總后統一報送,同時報送申報成果匯總表(見附件10,含電子版)、公示文件(見附件11)各一份。
請各推薦部門于2022年8月19日前,將全部材料報送至北京市農業技術推廣獎評審辦公室(北京市海淀區曙光花園中路9號北京市農林科學院實驗1號樓303、305房間。聯系人:北京農學會,趙宏51503848/15811183389,郵箱:bjnongxuehui@163.com;科技處:王東春,82031886),逾期不予受理。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6日